狂草艺术中的抑扬顿挫的音乐之美
宗白华在1935年的《中西画法所表现的空间意识》演讲稿中指出:“中国的书法木是一种类似音乐或舞蹈的节奏艺术。它有形线之美,有情感与人格的表现。”他还给中国书法高度定位,他认为:“中国音乐衰落,而书法却代替了它成为一种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。”
音乐之美
“书法有如音乐之美”,这是徐悲鸿的观点,他在自己收藏的《积玉桥字》的题跋中说:“中国书法造端象形,与画同源,故有美观。演进而简,其性不失。厥后变成抽象之体,遂有如音乐之美。”中国书法是一种通过笔情墨韵而谱写的音乐,它不同于授之于听觉,源自于琴瑟的音乐,书法音乐是由线条构成的。
狂草更是一首高亢激越的交响曲。书家或疾或徐,或快或缓却都富有节奏的运笔;时枯时润,时浓时淡却又极富情韵的洒墨,流动在作品之中犹如风度潇洒指挥家,舞动着指挥棒,随着银棒的起伏,整个乐队沉浸在乐海中。当我们的视线在那线条上留连时,一如在音乐长廊中遨游。这也印证了叔本华说过的:“一切艺术都希望达到音乐的状态”这句话。书法的线条、情感流正体现着音乐的精髓。
《国语·周语》中曾这样来定义音乐“物得其常日乐极”,“乐”所追求的是社会秩序、人体身心、宇宙万物相联系而感应地和谐存在,所以“乐”发自内心,源于情感。我们常说陶冶性情、塑造情感,也就是给情感一定的形式。苏珊·朗格在《与形式》中认为艺术即“情感的形式”,她所指的形式不是个体的情感表现,而是一种普遍性的生命节律,所以它是一种非推论性的“逻辑”,即情感的逻辑。“
音乐能够通过自己动态结构的特长,来表现生命经验的形式,而这点是极难用语言来传达的。情感、生命、运动和情绪,组成了音乐的意义……所有音乐理论的基本命题便都可以扩展到其他艺术领域。”当然,音乐的命题也可扩展到书法领域。
德国的美学家曾把艺术分为时间性和空间性两大类。“属于空间艺术的有建筑、绘画,其功用主要是‘状物',所涉及的感官主要是视觉,所用的媒介主要是线条和颜色。属于时间艺术的主要有舞蹈、音乐、诗歌和一般文学,其功用主要是叙事抒情,写动态。音乐所涉及的感官较单纯,有听觉和节奏感中筋肉运动感觉,舞蹈、诗歌和一般文学则视觉、听觉和筋肉运动感觉都要起作用。”
作为节奏艺术的书法和音乐看似毫无联系,作为空间视觉艺术的书法,主要依靠线条来构造空间;而作为时间听觉艺术的音乐,凭仗旋律来连接时间。书法是有形的,是表现视觉的空间艺术,音乐是无形的,是表现听觉的时间艺术,它们分别依靠线条和旋律来实现。但书法、音乐在空间和时间上都具有不确定性和流动性,这就使两种艺术的现场欣赏具有很强的感染力,更具有艺术的气氛。
书法就是虚实相生、断连相破、起伏相承、形神相融的线条王国,如果说线条是书法的旋律,那么旋律也可视为音乐的线条。音乐传达的情感流也离不开最富抒情功能的线条。音乐的线条是流动于时间里的旋律,是一种有声的线条,如诉诸于视觉,在五线谱上是明显的。
作为典型的运动形式和时间艺术,音乐最擅长以音响之流在时间里表现情感之流,从而书写人的心灵历程。作为时间感重于空间感的书法艺术,也善于传达书法家的情感,必然靠近和趋向音乐。而且,音乐、书法和其他的艺术不只是个体情感的自我表现,而是某种普遍性的情感形式,这种观点也与我国古代美学思想传统比较接近。
例如《礼记·乐记》中说;“是故,其哀心感者,当其声音很焦虑时,能感觉到这些;其快乐的时候,心灵也是可以感觉到的,这个时候的声音一般都是比较轻快,不急;其要表达喜欢这个情感时,声音一般发散的,周围都能听见;其感到很愤怒的时候,他的声音一般都是很粗犷严厉的;当他要表达自己内心的敬意之情时,他的声音一般都很正直让人深受感触;当他想要表达自己的爱意,声音多数时候都是温柔的。这六种声音的产生不是因为性格使然,而是在一定的情景之下根据发声者情绪而变化。”
所有这些声音、乐曲,一定的歌、舞、诗都是与人的情感、性情相联系的。同时,通过乐、舞、诗、书等艺术形式便可以呼唤、表达出不同的情感。这样,乐、舞、诗、书的各种模式、体例,便是不同的情感形式的结合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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